2008年6月28日 星期六

日本海上自衛隊發展歷程系列/從海上警備隊到海上自衛隊

By Captain Picard
←日本海自第四護衛群的海上編隊。
戰後日本首支海上武力:海上警備隊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戰敗的日本被美軍佔領,舊日本軍隊遭到解散,而新制訂的日本憲法也禁止日本擁有所謂的「軍備武力」;於是從1868年明治天皇登基以來,象徵著日本帝國命脈的舊日本海軍,在1945年走入歷史。隨後由於客觀的需要,日本在1948年得到美軍許可,開始組建自己的海上警備兵力; 1950年韓戰爆發, 美國佔領軍總司令麥克阿瑟決定讓日本組建一支自衛武力來保衛本土 ,日本遂在同年8月率先成立陸地防衛的「警察預備隊」。在1951年,美國為準備結束對日本的佔領,與日本簽署了安全條約,定義雙方日後的安保關係。同年9月8日,美國根據剛通過的安全條約,向日本出借 一批裁汰的二戰型艦艇,包括10艘(日後又追加8艘)1450ton塔科馬 (Tacoma class)級巡邏巡防艦(PF)以及50艘300ton級登陸支援艇(LSSL)(日本稱之爲百合級)等。當時這些艦艇規劃入海上保安廳,而日本也著手開始建立二戰後日本第一支海上防衛武力。####

  在1952年4月28日,同盟國最高總司令部撤出日本,正式結束美國對日本為期7年的軍事統治;而日本在取回本土的主權之際,新的海上警備隊也隨之成立,這是日本在戰後首度重建的海上武力,主要裝備為前述美國海軍移交的二戰型艦艇(包含護航驅逐艦、兩棲支援艦艇等次級艦艇),以及若干舊日本海軍遺留下來的掃雷艦艇等等,艦隊總噸位僅28000噸,總兵力7800人,草創之初的基層主要士官兵來自於舊日本海軍。昔日曾雄視西太平洋的日本海上武力,就從這點薄弱寒愴的家底,從灰燼中再度出發。在1952年8月,日本成立保安廳,原警察預備隊改稱保安隊,海上警備隊改稱警備隊,兩者同樣隸屬於保安廳。

未成的「新日本海軍再建計畫」

  在日本戰後海上武力草創階段,舊日本海軍大將野村吉三郎等人設立了一個「Y委員會」,負責接收來自美國的借貸艦,並招募、訓練人員以及編成艦艇部隊,成爲日後重建日本海上力量的骨幹組織。這個「Y委員會」由舊日本海軍少將、前軍務局長山本善雄擔任會長,委員包含10名海軍人員、海上保安廳人員和另外14名人員。

  雖然1950年代初期的日本仍在美國的統治之下,但對於即將到來的日本恢復自主權與武力重建,依舊躍躍欲試。在前述山本善雄領軍的Y委員會以及前大本營海軍部總合部長保科善四郎(原海軍中將,亦曾任軍務局長)曾合力制成了一部名為「新日本海軍再建案」的研究報告,企圖從頭打造一支擁有相當規模的新日本海軍。根據舊日本海軍和海上自衛隊民間組織水交會刊行的鈴木總兵衛(日後曾任海軍曆史保存會主事)在1989年出版的「聞書·海上自衛隊史話」中,透露了「新日本海軍再建案」的大致規模,包有341艘各類艦艇與750架航空機,其艦隊陣容如下:

艦種 自製數 向美國採購數 總噸位(噸)
護航航空母艦 0 4 24000
潛艦 0 8 8000
巡洋艦 3 1 24000
驅逐艦 9 4 20000
海防艦 90 60 135000
獵潛艇 0 60 24000
運輸艦 14 0 21000
掃雷艇 24 0 14000
佈雷艇 4 0 3000
雜務艦艇

16000
合計

292000
由上表可見,1950年代初期日本造艦能力尚未完全重建,所以這支擁有相當規模的海軍,有很大一部份仰賴美國艦隊縮編裁汰的大批二戰型艦艇。這份草案初步分為幾個執行階段:

1.(01)計劃:執行時間為昭和26至27年(1951~1952) ,這個二年計畫以海上保安廳的既有兵力以及共計60艘向美借貸艦艇來奠定新日本海軍的基礎。

2.(02)計劃:執行時間為昭和28至30年(1953~1955) ,在這個三年計劃中,日本開始自行建造艦艇。部分資料片段還指出,日本在這個階段曾評估將1936年竣工、排水量7103ton、原營運於下關 至釜山航線、戰後曾作為復員船的「興安丸」鐵道渡輪改裝爲輕型航空母艦。

3.(03)計劃:執行時間為昭和31至33 年(1955~1957),新日本海軍再建計畫將在此一三年計劃中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計畫中的輕型航空母艦,日本主要著眼的目標是一種以反潛為主要任務的航空母艦,研擬的方向包括:

一、排水量20000ton的 中型反潛航艦,搭載18架反潛直昇機與4~6架S-2F固定翼反潛機。

二、排水量10000ton的輕型反潛航艦,搭載18架反潛直昇機。

三、直接向美國購買二手一萬噸級二戰型護航航空母艦(CVE,由商船的船體衍生而來)

「新日本海軍再建案」由野村和保科向美國海軍上層機構提交,不過此方案並未獲得美日雙方政府的認可 (包括最關鍵的輕型航空母艦),很快便消逝無蹤。當時日本尚未從戰爭的重創中完全恢復 ,民生經濟能力薄弱,根本無力負擔 這樣一支規模龐大且包含航空母艦的艦隊;而加上日本剛剛脫離軍國主義陰影未久,如果立刻舊事重提大肆武裝,馬上就會引起日本國內、美國乃至於周邊國家的不良聯想。 實務方面,當時即將重獲獨立的日本,將防衛工作的重點放在地面部隊與空中力量,以接替陸續撤出的大量美軍部隊,維持日本本土最基本的自衛能力,而西太平洋地區的海上 防務則有實力強大的美軍第七艦隊來擔綱,日本海上武力只要專心固守近岸即可。 以上主觀客觀環境的限制使得日本重建海上武力時,在資源分配上處於不利的地位,因此1952年成立的海上警備隊暫且只能腳踏實地,從規模薄弱的近岸武力出發。

海上自衛隊的創立

  在1954年7月1日 ,日本的「防衛廳設置法」和「自衛隊法」正式頒佈實施,日本在保安廳的基礎上,另外設立獨立的防衛廳作為統籌國防的最高機關(直屬內閣總理大臣),保安隊更名為陸上自衛隊,警備隊 改稱為海上自衛隊(Japan Maritime Self Defense Force,JMSDF) ,同年並組建航空自衛隊,日本也再度擁有了完整的國防體制。不過由於非戰憲法的限制,日本的自衛隊只能在於國土遭受侵略時進行自衛,行使最消極被動的自衛權,而且根本不稱為「軍隊」 ;也因為這個緣故,日本海上自衛隊的所有水面作戰艦艇的漢字一律使用「護衛艦」這個名詞,而不依照功能來採用不同名詞(為了行文方便,下文仍依照一般的用詞來區分海自各種艦艇)。 大致上,日本海自把作戰艦隊分為兩個獨立的體系,第一是執行全國性、機動性等主要作戰任務的「自衛艦隊」, 其下的「護衛艦隊」編制最大型、戰力與耐航力最好的主戰艦艇,而潛艦部隊也配屬於自衛艦隊之下; 此外,日本海自將日本本土周遭海域劃分為五個警備區,分別是位於日本北部以西的大湊警備區、日本東部的橫須賀警備區、日本南端的吳警備區、日本中部向北的舞鶴警備區,以及日本西側的佐世保警備區,每個警備區各設置一個「地方隊」負責防守,而 隸屬地方隊的護衛隊就編制排水量較小 、能在近岸或島嶼間狹窄的淺水域來去自如的巡邏艦艇。這種配置與舊日本海軍在明治時代將大型艦艇編入「常備艦隊」、小型海防艦艇編入防衛性質的「西海艦隊」頗為類似。

  由於美蘇冷戰方酣,身為西太平洋第一島鏈中的重要一環,日本遂成為防堵共產勢力赤化的前緣。早在1951年,美國與日本就簽署了「安全條約」,為美日互保提供了最初的法理基礎,而日本更是美國在西太平洋的重要軍事重地。在美國強而有力的庇蔭與扶植下,日本遂得以安心重建本身的經濟與產業,迅速從二戰結束後的灰燼裡爬了起來;由於日本造船工業基礎雄厚,因此日本海上自衛隊成立之初雖然實力薄弱,但隨著日本經濟工業能力的快速復甦,加上日本過去深厚的海軍傳統,日本海上自衛隊在成立不到十年內就實現了裝備的國產化,以自製艦艇全面替換了二戰型美軍舊艦。而隨著日本國際環境與本身實力的演進,日本海上自衛隊的戰略指導也跟著不斷更改;配合防衛廳每五年一度的防衛力整備計畫,海上自衛隊的實力遂在穩定之中迅速成長。

  在冷戰時代,大洋反潛始終是西方陣營最看重的海上戰略議題;日本的西側隔著日本海比鄰蘇聯與中國大陸,後兩者都擁有規模龐大的潛艦部隊,再加上就連北韓都有一支不可忽視的潛艇部隊,因此反潛向來就是日本海自最重視的議題,也是日本在美日西太平洋戰略架構下的重要職責。

(剩餘篇幅預計刊登於2008秋「軍武狂人」半年刊)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根據日本人 伊藤正德所撰寫的"聯合艦隊的覆滅"
日本戰後盟軍留給日本"安全廳"
有巡邏艇5艘「生名」「竹生」「鵜來」「新南」「志賀」 輔助艦艇1艘「宗谷」 驅潛艇35艘 以及若干艘50噸級木殼海上警戒艇

我想請問說 這個所謂"安全廳"和這些舊船
和目前我們所知海上自衛隊 有沒有關係呢?
如果有
那日本海上自衛隊的歷史可能就要從日本1945年戰敗後開始算了

謝謝

Captain Picard 提到...

主要的問題在「時間點」,文中並沒有確切交代。由於搬家打包的關係,這本書目前不在我手邊,目前無法確切查證。不過既然1952年才有保安廳,伊藤政德成書又是在二戰結束至少十年以後,所以這個「戰後」鐵定不是日本剛剛投降的
194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