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3日 星期六

歐洲國防產業合作

by 慎.中野
歡迎到MDC第二論壇本題欄位參與討論

報告大綱
一、合作發展過程與現況
(一)發展過程
(二)發展特點
(三)主要歐洲國防產業集團
二、合作必要性與困難性
(一)合作必要性
(二)合作困難性
三、歐盟的對策
(一)統合國防產業政策
(二)調整國防產業結構
(三)改革國防採購程序
(四)補貼企業鼓勵出口
(五)支持軍民共通技術
四、結論


歐洲各國有許多傳統的國防產業廠商,生產了近代軍事史上許多最重要的武
器。1990年代末期後,歐洲著名的國防產業廠商陸續開始合併,逐漸形成數個
巨大的國防產業集團。本文的研究目的是,藉由探討歐洲國防產業合作的必要性
及其困難性,得知現代國防產業營運的主要方針及問題所在,藉此獲得研究武國
防產業的資料。
本文在第一節討論冷戰後歐洲國防產業合作發展過程,在第二節討論歐洲國
防產業合作的必要性與困難性,在第三節討論歐盟的對策,並在第四節作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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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發展過程與現況

(一)發展過程

美國國防產業於1993~1998年間發生的大規模合併重組給歐洲國防產業造
成極大壓力。為了應對冷戰後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和來自美國的壓力,歐洲大國
不得不做出反應,決定組建幾個能夠與美國大型國防企業相抗衡的大集團。1990
年代後期,英、法、德等國政府開始積極鼓勵國防產業進行合併。
1999年1月,在英國發生了歐洲國防產業的首次大規模合併事件,GEC公
司同意將其馬可尼電子系統事業部(Marconi Electronic Systems)出售給不列顛
航太公司(British Aerospace),新公司更名為不列顛航太系統公司(BAE
Systems)。同年6月,法國航太公司(Aerospatiale)與法國馬特拉公司(Matra)
組建聯合企業。四個月後,這家聯合企業又與西班牙航太公司(CASA,
Construcciones Aeronáuticas, S.A)以及德國的戴姆勒-克萊斯勒航太公司
(DASA,Daimler Chrysler Aerospace)合併組建EADS(European Aeronautic
Defence and Space Company,歐洲航太防衛公司)。這是迄今為止全球發生的最
重要的跨國國防企業合併事件。與BAE Systems的縱向兼併相比,EADS集團整
合的方式是橫向統合。
同樣的合併也發生在其他國防產業領域。1997年11月,法國政府宣布將湯
姆森─CSF實行私有化,並將達梭電子公司(Dassault Electronique)、阿爾卡特
公司(Alcatel)的太空與防衛業務以及航太公司的衛星業務合併到該公司中。2000
年6月,該公司收購了英國的瑞卡爾電子公司(Racal Electronics)後更名為泰勒
斯集團(Thales)。
2003年,通過合併EADS、BAE Systems和義大利芬梅卡尼卡公司
(Finmeccanica)的飛彈業務,組建了世界上僅次於雷神公司的第一大飛彈製造
商MBDA公司。目前,佔據歐洲直升機業務市場的歐洲直升機公司(Eurocopter)
和阿古斯特.維斯特蘭公司(Agusta Westland)也是通過合併產生的。

(二)發展特點

冷戰後全球國防產業合併之風源於美國,但歐洲國防產業的合併重組具有諸
多與之不同的特點。

1.起步緩慢

冷戰後,歐洲國防企業對軍事預算和軍火市場的全球性低迷以及美國國防產
業合併可能產生的影響估計不足,沒有及時採取應對措施。美國國防產業1990
年代上半期正在快速合併的時候,歐洲大多數國防企業合併的目光仍然盯在國
內,其具體形式是所謂的「國家冠軍」企業收購國內小型企業,或者大企業收購
國防產業規模較小的歐洲國家中的目標企業,如法蘭西的湯姆森-CSF公司收購
荷蘭飛利浦公司的國防電子業務。直到美國組建了幾個軍工「巨無霸」之後,英、
法、德等主要歐洲國家的政府和國防企業高層才真正感到強大的競爭壓力,認識
到無論從經濟上還是從政治上考慮,透過合併來組建國家或跨國的巨型企業都是
非常必要和迫在眉睫的。


2.交易規模小

近幾年,歐洲內部發生的國防企業合併和歐洲國防企業收購北美國防企業的
案例每年不超過21宗。2001~2004年間發生的39宗數據可獲得的合併案顯示,
1億美元以下的合併案占64.1%,1~3億美元的占28.2%。交易額在10億美元
之上的只有一宗,即2004年6月,芬梅卡尼卡出資19. 8億美元購買英國GKN
航太公司在阿古斯特.維斯特蘭公司的50%股份及相關資產。其原因在於,國內
大多數領域國防產業的合併己經完成,而同時跨國合併遇到了諸多經濟和政治方
面的障礙,如各國有著不同的採購要求和優惠政策,以及有的國家希望在國家層
次上保留國防生產能力等。

3.合併領域有限

歐洲大多數航太和國防電子企業己經併入到BAE Systems、EADS和泰勒斯
集團,但其他企業並沒有仿效。這主要包括地面車輛、海軍船塢和飛機發動機部
門。例如造船方面,歐洲有20家海軍艦船製造商和23個造船廠,而美國只有諾
斯洛普.格魯曼(Northrop Grumman)和通用動力(General Dynamics)兩家軍艦
製造公司及6個造船廠。儘管歐洲的生產能力過剩,由於造船企業仍然受制於國
別分割,因此合併進展非常緩慢。

4.跨國界合併頻繁

美國國防產業的合併重組是以國內企業為主的,很少涉及跨國界合併。而歐
洲國防產業發生的合併多是跨越國家界限的,包括在歐洲內部合併和進入美國市
場,原因是各國的採購預算較少導致國內市場較狹小。在合併大多數國內大型武
器生產商的同時,也收購國外的武器生產商。BAE Systems開始組建時就是英國
將多個國防企業合併到一個公司的結果,沒有任何大的跨國聯繫,而EADS則
是透過「合併的合併」組建起來的,涉及法國、德國、英國、西班牙和芬蘭,是
歐洲最大、世界第一的航太飛行及防務公司。2004年,歐洲跨大西洋合併的案
例數己遠遠超過內部合併案例數,分別為13宗和8宗。

(三)主要歐洲國防產業集團

歐洲的兩大跨國武器公司分別是EADS與BAE Systems,這兩大集團旗下幾
乎囊括了所有歐洲的高科技武器公司,尤以航太產業為中心。

1. EADS

EADS是歐洲最大、全球第二大航太及國防產業公司。公司由法國航太馬特
拉公司(Aerospatiale Matra)、西班牙航太公司(CASA,Construcciones Aeronáuticas,
S.A)以及德國的戴姆勒-克萊斯勒航太公司(DASA,Daimler Chrysler Aerospace)
於2000年7月10日聯合組建而成。
EADS公司幾乎涉足航太及國防的所有市場,業務遍佈全球,在35個國家
和地區設有代表處。主要產品和服務有客機、直昇機、軍用運輸機、飛彈、衛星
和運輸火箭等。公司現有員工11萬餘人,2005年的營業收入為342億歐元。截
止2005年底,公司擁有4900項發明(每一項發明可能涉及多件專利),其中僅
2005年就新增發明586項;擁有各類授權專利15036件,較2004年增加1521
件。
EADS公司由五大事業部和一家全資北美分公司構成。五大事業部分別是空
中巴士事業部、航太事業部、防務與安全系統事業部、軍用運輸機事業部、歐洲
直升機事業部。其中負責太空飛行業務的是太空飛行事業部,下屬太空飛行運
輸、Astuium衛星公司和太空飛行服務三大分部。該事業部2005年的銷售收入
為27億歐元,擁有員工12000餘人。
目前EADS持有100%股權的子公司,包括生產客機跟軍用運輸機的空中巴
士公司跟生產虎式直昇機的歐洲直昇機公司。另外EADS也持有生產幻象戰鬥
機的達梭公司的45.76%股份、生產颱風戰鬥機的歐洲戰鬥機公司的46%股份等
股權。
基於利益協商,EADS目前由德、法兩國政府和企業各自擁有22.5%的股份,
其它股份則由西班牙、杜拜和小股東分別持有。公司成立之後同時有兩位CEO,
分別由德、法兩方的人員出任。但面臨空中巴士營運不順的重整問題時,究竟是
德國或法國的工廠必須裁撤,造成EADS的兩大龍頭關係空前緊張,成立以來
雙頭馬車領導的問題因此浮上檯面。2007年改組之後,目前EADS的全權總裁
由德方人員擔任,並由法方人員出任監事會主席,以確保德法兩國的勢力均衡。


2.BAE Systems

BAE Systems於1999年由英國的不列顛航太公司和馬可尼電子系統公司合
併而成。業務範圍主要有九個領域:飛機、軍用和民用定翼機、軍用電子、反潛
武器、C3I系統、飛彈、軍械系統、太空系統以及系統集成。目前,該公司年營
業額為123億英鎊,出貨額為375億英鎊。
成立之後,BAE Ssystems除繼承原有兩公司之外,持續透過積極收購各國
防產業來擴大規模。1999年,BAE Systems從美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收購了控
制系統和航太電子系統業務,組成了BAE Systems北美分公司,並成為美國國防
電子系統的主要供應商。其北美分公司的銷售收入從25億美元增長到38億美
元。2005年3月8日,BAE Systems與其美國聯合防衛公司(UDI)達成協議,
BAE Systems同意以每股75美分,總價39.74億美元的價格收購UDI。這起交
易是美國國防產業史上最大一起跨國收購案。原本BAE Systems只有約25%的
利潤來自美國,而最大客戶是英國國防部。收購UDI後,BAE Systems有1/3左
右的利潤來自美國,從此美國國防部取代英國國防部成為BAE Systems最大客
戶。
目前BAE Systems持有生產龍捲風戰鬥機的Panavia Aircraft的37.5%股份,
生產颱風戰鬥機的Eurofighter的33%股份。BAE Systems並跟瑞典的SAAB公
司合作,成立經銷SAAB Gripen戰鬥機的Gripen International,各自持有50%股
份,同時BAE Systems也持有SAAB的20.5%股份。除此之外,BAE Systems尚
持有許多中小型國防產業公司的股權,並擁有諸多生產各種武器系統的子公司。


二、合作必要性與困難性

(一)合作必要性

歐洲的國防產業合作的必要性,主要在於冷戰結束後威脅減低造成國防產業
市場急速萎縮下降,以及隨市場萎縮成形的美國國防產業的強力競爭。

1.武器市場不足

根據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統計,近十年來世界武器交易額在1987年
達到頂峰後,呈逐漸下降趨勢。1987年大型常規武器成交額為457.1億美元,1992
年降到184億美元;1994年回升到227.4億美元之後,1995年又下降了0.2%。
加以第三世界國家的國防產業發展迅速,以及一些進口國經濟發生困難,導致第
三世界國家的軍品需求量不斷減少,從而使國際國防產業貿易環境更加嚴酷。
同時歐洲各國又己大幅調整國防政策,裁減軍隊規模,降低軍費開支。1990
到1996年,13個北約歐洲國家的國防預算削減了7.6%,其中的主要國家如德國
下降了13.6%,義大利下降21%,英國降幅最大,為22.1%。削減國防預算的直
接結果就是降低了國防採購支出,導致軍品訂貨減少。法國1997到2002年軍事
撥款法就明確規定,到2000年法軍的裝備預算要削減30%。其它諸如德國、義
大利和西班牙等國的軍隊裝備支出比例也降至新低點。大幅削減軍事開支,加重
了國防產業資金短缺問題,使一些重大的國防項目延遲或取消成為不可避免的事
實。一些國防企業處於幾乎停產的狀況,另一些國防企業則為消除過剩的生產能
力不得不關閉工廠、裁減工人和技術人員,進而威脅到現有的國防產業基礎。

2.研製成本高漲

歐洲一方面軍工生產能力嚴重過剩,另一方而在常規武器技術上遠比美國落
後,而且產品結構比較單一。日前歐洲軍火工業出口的70%是航太和電子產品。
而歐洲自己所需的常規武器75%還要倚賴從美國進口。長期以來歐洲一直缺乏預
警、衛星偵察和遠程空運等對控制和管理危機都十分關鍵的軍事手段,使美國牢
牢掌握著預警控制平台、偵察衛星和大型運輸機等產品市場。與此同時,歐洲國
防企業的技術研究和開發能力也相對落後。由於國防預算減少,政府己削減了國
防科研投資,歐洲企業開發同一個項目所擁有的研究預算平均起來只有美國同行
的四分之一。目前,美國每年的軍事研究費用比整個歐盟15國的總額還高兩倍。
多年來,歐洲國家在武器裝備研製方面也缺乏有效合作,各國往往依靠自己
的工業體系獨立完成武器的研製與生產。但是,現代高技術裝備的研製難度越來
越大,研究開發費用急劇增長,一國國力確實難以承受如此巨大的開支,加之國
內軍需市場狹窄,國際武器市場又日益萎縮,高技術武器的生產數量不足,使武
器成本居高不下。伴隨研製高難度的往往是高風險,一些項日由於資金、技術等
原因,幾上幾下,拖長研製時間,反過來又加劇成本的上漲。

3.美國武器競爭

冷戰後,美國的國防產業能夠因應國際政治氣候的變化,迅速調整生產和產
品結構,進行規模空前的合併重組,巨型國防企業之間不斷進行兼併和收購,造
就出像洛克希德.馬丁公司、波音-麥道公司以及雷神公司這樣的超大型國防產業
集團,使生產更為集中,產品領域更加廣泛,市場競爭力更強。洛克希德公司在
兼併馬丁.瑪麗埃塔公司、洛拉爾公司和諾斯洛普.格魯曼公司後,能夠依靠自
己的力量為空軍提供包括從電子設備、飛彈到作戰飛機、偵察機、空中加油機和
運輸機在內的全套裝備。而即使在歐洲居領先地位的軍用飛機製造廠商,也根本
無法與他們相比。
跟美國公司相較之下,歐洲國防產業體系的力量更顯得勢單力薄。以航空產
業為例,歐洲的現狀是:6家民用飛機製造公司,6家戰鬥機公司,3家直升機
公司,2家火箭公司,6家航空電子設備公司以及5家衛星製造企業。這樣的狀
況使得歐洲的武器生產極為分散,許多武器裝備本只要一家企業生產就足夠了,
但往往有多達數家乃至十幾家企業投入同類產品的研製。例如,歐洲有4個戰車
生產計畫,美國只有1個;歐洲有16個步兵裝甲車生產計畫,美國只有3個。
就連比利時這麼一個小國,在航太領域至少有4個工業協會。但即使所有歐洲航
空工業企業合併起來還是比波音一家的生產規模要小。

(二)合作困難性

目前歐洲國防產業還而臨著一系列問題,遠未形成一個國防產業聯合體。

1.各國利益分歧

歐洲各國國防產業存在嚴重的利益分歧。如英國傾向於維持競爭的跨大西洋
武器市場,這樣他可以平衡歐陸和北美。因此,在簽訂聯合武器採購管理機構
(OCCAR)協議時拒絕明確表示「歐洲優先」。而法國則反對英國的競爭政策,
因為這會讓美國國防企業進入歐洲市場,而歐洲國防企業卻由於美國的高度保護
政策不能進入美國市場。
再如愛爾蘭傳統上堅持中立的國防政策,芬蘭和瑞典都是軍事不結盟的國
家。歐洲各國在指導思想上存在分歧,所以合作十分艱難。當德國打算購買美國
阿帕契直升機後,英國也決定仿效德國而不與法國聯合開發攻擊直升機;當法國
選擇美國遠程空對空飛彈裝備其戰鬥機時,瑞典卻非常不滿。
一些國防產業不發達的國家對統合也有顧慮,他們認為防務統合增加了國防
產業大國的出口機會,卻使他們失去了發展新技術的能力。他們擔心聯合採購機
制被大國和國防產業龍頭壟斷。因此,即使相互之間國防企業存在嚴重的重複建
設現象.他們也願意繼續投資,保護國防產業的基礎並減少失業率。

2.美國武器競爭

美國國防部力促美國公司合併歐洲企業,但偏愛英國公司而把法國公司排除
在外。例如當BAE Systems合併成立時,美國便警告說,這將影響跨大西洋的合
作。美國以北約為誘餌拉攏中東歐國家,而這些國家也有與美國合作的強烈意
願,因為他們首先考慮的是國家安全保障問題,即先加入北約,然後才是歐盟。
目前美國企業正在向這些國家的防務市場滲透。1997年,洛克希德.馬丁公司
與捷克的CKD工程集團簽定合作協議;波音與捷克的SKODA PLZEN公司合
作,準備向捷克提供F-16戰鬥機。波蘭一直熱衷於加入北約,1998年就準備從
美國採購新型戰鬥機以取代過時的俄式戰鬥機。在歐盟的壓力下,波蘭暫停了這
一計畫。2003年2月,波蘭在法國、瑞典和美國之間,最終決定以38億美元購
買美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48架F-16戰鬥機,這是自華約解散以來,中東歐國
家最大、最昂貴的一筆軍火採購。可見,以波蘭為代表的東歐國家在安全問題上,
寧願從軍備上、從而也在政治上與美國而不是歐洲掛鉤。在兩個統合中他們優先
選擇與北約進行統合。在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時,幾乎全部的中東歐國家都選擇
與美國站在一起,而與法德的立場相左。

3.新成員整合困難

歐盟東擴為國防產業統合提出了新的挑戰。當波蘭、匈牙利、捷克從原華沙
軍事集團分離出來後,他們的國防產業開始加速私有化,以爭取達到歐盟的標
準。但由於整個經濟滑落嚴重,政府減少軍費開支,取消補貼,投資嚴重不足。
比如,捷克和波蘭在1995年對國防裝備的投資加起來比丹麥的還少,企業生產
迅速下降。在1987年至1988年間,中東歐國家國防產品,佔其整個出口的14%,
其中捷克佔11%,波蘭和匈牙利佔3%,到90年代初己下降了75%。波蘭下降
更為嚴重,達80%。42家大型國防企業在1993年只有20家收得薄利,但這些
公司欠債嚴重。由於波蘭、匈牙利、捷克等國家的國防產業基礎較好,實力也還
算雄厚,歐盟意欲將其納入國防產業統合的範圍之內。然而要想達到這一目標,
在政治上歐盟需要與美國領導的北約競爭,在經濟上需要付出更多的代價。

三、歐盟的對策

嚴峻的現實使歐洲國家意識到如果不作出努力進行全面改革,歐洲國防產業
將慢慢走入死胡同,為此歐洲聯盟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展歐洲國防產業的統合
進程,各國也加強國防產業的調整、改革,制訂保護國防產業的生存、發展策略。


(一)統合國防產業政策

歐盟委員會透過了負責歐盟工業政策的馬丁.班戈曼和負責對外關係的漢
斯.范登布魯克共同主持起草的一份報告《歐洲國防產業而臨的挑戰》,制訂出
保護歐洲國防產業和推動歐洲國防產業統合的新政策。其主要內容是:
1.建立統一歐洲防務市場:主要措施包括:取消對軍工企業開展國際合作的
控制;使用統一的北約技術標準;協調各國軍品關稅,以實現互惠互利。
2.鼓勵成員國間國防產業公開競爭:各成員國按歐洲統一的或國際通行的標
準和規則,實現公開投標、公平競爭,以降低採購費用。
3.科研投資重點轉向兩用技術:各成員國將科研經費更多地投入兩用技術開
發,加強各國的科研合作,加強歐盟支持的民用研究計畫與軍用研究計畫的協調。
4.制訂統一出口政策和法規:為了對付美國軍品對歐洲防務市場的衝擊,歐
盟國家制訂了統一的軍品出口政策和法規,包括統一的軍品清單和目的地清單,
協調各國兩用產品的生產和出口法規,統一進口關稅。

(二)調整國防產業結構

面對新的情勢和激烈的國際競爭,歐洲各國加快了調整產業結構步伐,進行
產業聯合,實現技術和生產的優勢互補。各國亦開始放寬或修改技術保護、出口、
科研投資等方而的政策,爭取在戰術飛彈、地面武器、飛機、造船和衛星等領域
組成若干個綜合實力強大的國防產業集團,降低生產成本,提升質量,增強歐洲
在國際競爭中的談判地位。日前這一政策己取得初步成效,歐洲一些大的國防企
業己開始合併相同的業務部門,進行廣泛的合作。

(三)改革國防採購程序

歐洲一些國家的國防採辦機構注重利用在工業領域己得到廣泛應用的現代
管理方法,將方案的階段論證和整體規劃作為重點,力求從經濟角度保證決策的
正確性。
1.設立正式計畫準備階段,即根據裝備長期發展規劃,為某一特定的作戰需
求提供效費比最高的解決方案.確保武器研製設計的實施。
2.強化對設計、可行性論證和概念界定階段的管理,充分估計可能發生的技
術風險,確保生產階段萬無一失。
3.產品設計和工業設施準備完成之後,生產階段與研製階段同時展開,力求
首批採購合約具有一定的數量規模以降低成本,按期交貨。
4.加強對計畫持續有效性的再評估,保持計畫實施的連續性和針對性。
5.組建由管理者、使用者、技術專家和製造商組成的多方聯合設計組,全權
負責大型武器裝備發展計畫,以克服傳統管理方法所造成的費用高、時間長、效
率低的缺陷,力爭設計出質量高、成本低的武器系統。

(四)補貼企業鼓勵出口

為鼓勵軍品出口,各國政府為武器製造商籌措資金、減免稅收、實行市場保
險,並給國防企業和外貿機構更多的自主權。以法國為例,為鼓勵艦船工業開拓
市場,政府一直為艦船工業部門提供船價補貼以彌補本國船廠與國外競爭者之間
的價格差額,補貼額一般為合約價的15~25%;在稅收方而,對造船用的進口材
料和設備免收關稅,並對船廠和買主免收增值稅。同時,向購買國提供優惠條件,
為擴大軍品出口,採取靈活多樣的模式,向購買國提供優惠債款,開展補償貿易
等。英國政府為使經濟困難的第三世界國家購買其生產的軍品,提供了各種優惠
條件,如向買方提供一定數量的兩年期無息貸款或20年期利息為5%的低息貸
款,還以經濟援助為誘餌換取軍品合約。透過這種模式,英國與印尼就達成了價
值為20億英鎊的祕密武器交易。

(五)支持軍民共通技術

目前,一些西歐國家製訂了軍事技術轉向民間的計畫,大力開發軍民共通技
術,拓展民間市場。英國國防部擬透過部門外研究計畫、私有資金計畫、戰略聯
合倡議,推展軍事技術向民用轉移;成立共通技術中心,如結構材料中心、超級
計算機中心、流體動力學研究中心等,以集中力量開發共通技術。法國政府準備
撥款12億法郎用於推動軍民共通技術開發,重點研究領域包括電子設備、複合
材料、機器人和製造技術。

四、結論

在全球高科技武器市場不足的現在,歐洲的國防產業面臨美國國防產業的強
力競爭,於是透過併購與交互持股的方式來擴大規模。EADS與BAE可說是這
種典型。但歐洲的武器市場不僅自身沒有美國那樣地巨大,同時依然具有內部分
岐的問題,EADS的主導權之爭就是案例。雖然歐盟制定了相對應的政策,但由
於國防產業事涉敏感,除航太、電子之類高單價、高技術的領域外,歐洲各國目
前仍不願進行全面的整合。
除此之外,美國主導的北約東擴,也使得中東歐國家購買美國武器的意願較
強,歐盟成員國本身也會採購美國武器。歐洲的國防產業公司,如BAE Systems
也透過參與美國的武器次系統和維修市場來獲利。因此,在可預見的未來,歐洲
國防產業雖為了對抗美國廠商而跨國合作,恐還是難以逆轉美國廠商的優勢。

參考資料:

期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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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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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b5/7/7/9/n17683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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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說,現在這個時代,中大型武器賣不出去是常態。

於是各國的國防企業只有透過集團化來維持生存,並且盡可能從政府身上撈取補
貼費用,還得轉向民間市場。

因此,彌足珍貴的國家級訂單,採購案內部也就比黑還黑了。

台灣也該趕上世界潮流了

2 則留言:

Captain Picard 提到...

類似主題回應:

http://www.acewings.com/cobrachen/forum/topic.asp?TOPIC_ID=4314"

dash

Posted - 02/24/2008 : 20:58:44

殺頭生意有人作,賠錢生意沒人作,而台灣在拉法葉案中得罪到法國的,就是後面的問題,要人家吐出錢,就算你說這些錢是給政要而不是給公司,問題在歐洲這種早把這類政治獻金納入法律規範而要公開帳目的地方,這筆錢不可能由政府買單,那要不是由人家政黨買單,就是軍火工業買單,然後就是讓人家先前的獲利都吐吐出來,變成賠錢生意......這個才是台灣購買法國武器的最大政治障礙.

其次,這幾年中共一堆建設的訂單數量都很大,雖然因為是分項訂購而感覺不出來,比方某公司幾十億飛機某公司又幾十億飛機然後某鐵路幾十億等等,總加起來,台灣對美採購6108億新台幣軍火時,中共對歐大型工業採購,恐怕不只 6108億歐元了,而一歐元目前是46.X新台幣......當你的總採購額比不上人家採購的稅後純利潤時,你希望法國會注意台灣?

規格也是很大問題,就在這個版中,小弟有一篇引人家的文章中有說到吧?一堆教材是筧橋那個義大利教官時期的教材,維修大概也是八二三炮戰時代的教材,然後一堆人從十幾歲進入士官學校背的各種數據公式都是英制,現在通通換成公制,甚至你的螺絲起子四角人家六角之類,你絕對是一個頭三個大,連螺絲起子都要重買,還用說別的?那等於是要你明天起說中文或台灣話就要槍斃,你只許用英文說話一樣,這可真不是說改就改的.

小弟十幾年前與法國人合作時就有看過,所謂的"規格不同",有時那個不同的程度是到非常難想像的瑣碎,就有點像你到希臘去就要注意,人家點頭與搖頭的意思,與我們完全相反,你不會說希臘文人加不會說英文,只用點頭搖頭的話,保證你想買的東西所有店員都會收起來不給你,因為你點頭說要,他以為你點頭不要這個貨......法國人逃生椅的傘與逃生食物放的位置,與美國好像也不同,我們駕駛員要跳傘時,一個弄錯可能一拉張開的不是傘,而是你的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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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2/25/2008 : 10:15:57

錢代表誠意,尤其沒有世界性責任的國家來說,錢更是最佳衡量指標,只要錢夠,1982年法國甚至瞞騙英國說相關系統人員通通撤回,實際上照樣留在阿根廷幫人家打英國艦隊......手續上幫這些人辦理請假旅遊之類的,只是塘塞而已.對於在旁邊隨時可以來找碴的國家,法國人看在錢的份上(或者更正確的,牛肉的份上,因為阿根廷主要外銷品是牛肉,用牛肉換武器,真是名符其實的"牛肉在哪邊"......)照樣敢搞,你有錢就有辦法讓法國人賣東西給台灣.

不過,法國搞那種Leclerc的自用版是Linux,外銷版是Windows2000的花樣,很讓人擔心,我們國軍用的如果是Rafale與 Leclerc這些新東西,會不會裡面滿滿都是我們常常看到的那些kav之類木馬......而且這種電戰模式,相信上網的人都玩過都知道,蠻讓人不安的,而你敢當場Ctrl+Alt+Del嗎?

A.G

Posted - 02/25/2008 : 10:58:26

首先,從國際"利益"來說,法國當年為了台灣,同時間的跟美國大打了1場"諜報大戰",你恐怕不知道吧?這也不是啥古怪的資料,冷戰結束之後法國為了生意找上很多國家,其中,台灣,沙烏地阿拉伯,巴西,都曾經雙方開始經貿諜報上的大戰,為的是啥?"利益",不要小看這軍火市場,1下單,之後的後勤電戰維修等,都是1筆龐大生意,如果你是商人撈不撈?雖然現實了點,不過這次要買的關鍵也是在這,你是要刺激其他國家競標?還是逼美國出手?請注意,這段話的關鍵.

其次的,法國之所以對台灣很感冒,除了這點以外,主要問題也是在於因為傷人觀念,商人=傷人,為了賺$不則手段,這沒話說吧?你今天台灣買產品當年的狀態是後冷戰時期,那是1各不算穩定的時代,你軍火的購買是要透過白手套,甚至灰手套,結果你台灣方面自己沒辦法搞定自己的問題,說穿了,如果達鎮公司只是為了採購而成立,那或許很棒,不過問題是你今天說的很簡單那你勢必要透過"灰色手段",那問題也來了,你預算公開還是不公開?先思考看看這段核心價值在哪.

維修的話,相信我,培養跟實際上去維修外加保養以及配合當地的影響因素在內,沒那麼單純,尤其是你的維修料件是靠
從法國駐台公司下單或是透過手套,才能取到料件,這中間的時間都足夠影響載具,這沒那麼單純,何況不算台灣軍方的惡習........

Captain Picard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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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cewings.com/cobrachen/forum/topic.asp?TOPIC_ID=4297&whichpage=1

軍師

Posted - 02/20/2008 : 11:58:05

其實高端軍工產業是賣家市場

越是高科技的就越是掌握在賣家手裡,像是雷射導引科技就全是以色列人的天下

所以就涉及到利益這兩個字,而這行,要賺到暴利就是要掌握關鍵技術。

沒有足夠的利益,不管是民間或是官方都買不到想買的東西

因為沒人要賣給你

以前就常發生用美軍購料價格去軍火市場買料件卻買不到的事情

我以前就說過,很簡單,美軍,動不動就是買成千上萬件以上,國軍只是買個幾件

量大價賤,量小價貴,這是自然商業法則

民間都知道,軍方呢?????

偏偏軍方一遇到大量/高價採購就會有各路牛鬼蛇神出沒,因為量大或是價貴,自然有利可圖。

而整合資源,說起來簡單,實際上難。

台灣每家"小"軍火公司都有其賴以維生的關鍵科技,不是台灣只有你有這項科技就能賺到錢,而是要全亞洲或是全世界只有你有,或是你能拿到超便宜價格才有機會賺到。

整合,你要讓出多少利益給那些小公司?還是直接讓她們垮? 你有那個實力嗎?

而這行又很在乎授權和文件,不管是軍方買家的文件或是國外廠家的授權,都很重視,所以不是你有錢就買的到。

這只是買

賣又是不同的遊戲規則了

台灣軍工產業有啥東西是關鍵科技到全世界只能仰你台灣鼻息的東西?????

只要有替代品,或是同質品,那就不是暴利,而是買家利益和政治力的妥協了



我每次都有點說多了,我只能說,裡面的關係是錯綜複雜又千絲萬
要看懂,不是很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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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Posted - 02/23/2008 : 06:30:06

有些事情還是看想法與做法啦.相信沒有人懷疑台灣會需要一個類似RAND或一些白手套型的公司,基本上這類單位最重要的用途,應該是作為使用單位與生產單位的中介,軍方不適合花太多功夫在處理合約之類的商業問題,生產單位要去滿足軍方某些不合理要求也不大可能,這時應該在中間有個單位,可以替生產單位緩和某些豬頭要求,也可以替採購單位承擔許多商業法務問題.這種單位雖然可以是公家機關,但公家機關的人為了終生俸,有起事情來還是通通推給廠商,而且軍方也懂得找高階壓低階,照樣傳遞出豬頭需求......更進一步的,就應該順便做些研究分析,替軍方找出未來戰爭的走向.
美國就是二次大戰有經驗後,才會出現類似的公家單位與私人公司,幾年前討論類似話題時cobrachen兄也有指出好幾次類似單位的弊案,更不用說台灣還有政黨的問題,這也確實是危險的公司.有一利必有一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