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6日 星期六

「飛潛快」比「大海軍」更適合台灣?

By Captain Pi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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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海龍級潛艦「海虎軍艦」

  看了郝柏村擔任參謀總長時期的近海海軍、無絕對空優之建軍構想,小弟感覺以台灣資源之有限、戰備壓力之沈重,海軍戰略的定位實在有深思的必要。
  猶記得前海軍總司令、參謀總長劉和謙回答日本自衛隊高層友人的質問時,曾言台灣的戰備備力多分,資源卻有限,在本土直接面臨中共空中力量直接威脅的情況下,空防永遠佔據第一優先,然而買了戰機就沒有錢買戰艦。台灣防務的特性就是強度高、方面廣、本土直接受到強大壓力,而台灣的人力物力都相當有限,因此各種防務必須很有針對性,方能集中力量,而這又讓小弟想到張明德大曾提到的「建設一支有特色的國軍,而不是各軍種雨露均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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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較於直接攸關台灣本土安危性命的空軍,海軍的重要性永遠屬於次一級。以台灣的定位與作業型態,如果依照「大海軍、遠水艦隊」的思維建軍,牽扯到如護航、反潛等作業型態,皆有違背「集中力量」、「針對性」的原則。首先,如將台灣的戰略指導原則定位於撐過一場短期高強度決戰(先假設中共顧慮整體實力、國際壓力而不朝長期海上封鎖的方面著手),則勢必要集中力量於正面的軍事作戰課題,則備力多分、效益有限、易被各個擊破的護航戰略應該首先被排除,在此指導原則下台灣必須使本身的能源、物質戰略儲備足夠支應這一場短期高強度戰爭,而保護海運線就等於將海軍主戰艦艇投注於跟正面戰場沒有直接關係、又容易分散兵力而被逐一消滅的用途,況且在戰時即便台灣採取護航,以台灣有限的能耐,商船、油船的停靠情況也將大受影響,效益令人質疑。
  至於反潛戰略也是從維護航運所衍生的產物;假設中共罔顧國際反彈,以潛艦公然封鎖、攻擊一切前往台灣的民間航道,且台灣海軍以反潛護航策略迎擊,就回到上文護航戰略的基本問題;更何況反潛本來就是費時費力不確定性高的任務,為了反潛主軸而維持一支相當規模的水面艦隊將消耗許多資源與人力,違背對台灣本島的集中防禦,效益卻未必很高(因為中共有一支頗具規模且日漸現代化的水下兵力),而將艦隊分散布置在遠離本島防空圈外進行反潛也將使艦隊易被各個擊破。而如果中共潛艦以台灣海軍主戰艦艇為目標,也必須是在台灣海軍採「大艦隊、大海軍」建軍時才有價值;如果台灣海軍的活動範圍未達遠海,中共潛艦對台灣海軍攻擊的效益也將相對大打折扣。
  除了護航、反潛之外,台灣海軍可能的另一較具意義的任務就是獵殺中共的主戰艦艇與登陸船團;然而,最佳的制海能手顯然不是水面艦,而是潛伏在水下的潛艦。飛、潛、快海軍的特色就是針對性極高,純粹防禦性質濃厚,平時對於經濟海域維護或者海洋巡邏、展示國旗等方面遠不如大海軍,但在真正攸關生存的高強度正面戰爭中,飛、潛、快海軍卻最能集中資源做最直接的打擊,遠距離的制海與海上威懾由潛艦負責,敵艦隊到了近海沿岸就以小型便宜的飛彈快艇與岸防飛彈迎擊,任務非常單純,完全以敵方艦隊有生戰力為打擊目標。而考慮兩岸空中實力對比後,台灣空軍幾乎不可能長時間為台灣海軍維持有效的空優,此時體型不顯著、機動靈活的飛、潛、快海軍本身就比較不容易被中共空中力量集中消滅,而潛艦更是在敵方握有空優時仍能有效遂行攻勢運用的武器。
  至於艦隊防空課題,往往是將艦隊拉到外海、遠離友軍空中保護圈之後產生的問題,如果台灣海軍本身就不採用護航或遠洋反潛戰略,則空防問題自然沒這麼殷切。如果要為潛艦的運作提供作業海域一帶的防空安全走廊,或許有維持一支遠洋防空艦隊的必要,但所牽扯到的議題(包括艦隊本身的反潛)與所耗費的代價將十分高昂,因為遠洋艦隊的防空勢必需以神盾等級的艦艇做為核心,價格不斐;然而,台灣的神盾艦不比美國航艦戰鬥群的神盾艦,隨時有預警機或其他友軍海空單位事先提供敵情,往往要等待敵方出現在水平面以上才能做出反應,其效能勢必大打折扣,再對照以神盾艦艇的高價,換來這樣的效益是否值得,難免令人質疑。至於防空導向的艦隊另一個可能價值──為本土吸收部分中共空軍或巡航飛彈的攻擊能量,其成本與實質效益可能還有待商榷。
←光六原型艇發射雄二飛彈的鏡頭
  台灣海軍或許不必極端如瑞典等國家,水面艦隊幾乎清一色快艇化。然而以上述思維,台灣海軍最昂貴、最主力的艦艇,應該是柴電潛艦,數量最好達到十幾艘;水面艦艇部分,需要跑遠海的艦艇噸位以派里級的水平為上限,主戰艦隊規模可以縮減(例如光華二號原本的16艘規模,甚至降到更低),至於神盾艦則勢必得割愛,會浮在水面上的東西不能如此顯著昂貴。當然,要有一批飛彈快艇。

6 則留言:

hama 提到...

也許, 這就是當初要將"國軍"轉型成"國防軍"最主要的原因吧....

畢竟海軍聽不進這些意見, 別說海軍, 在政治上尚有影響力的陸軍就會極力反對!

軍隊的使命在於保衛人民, 守護家園; 也許大家都認為只要"獨厚於我"即足以捍衛國土的本位主義吧......

Captain Picard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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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Posted - 02/17/2008 : 08:07:52

在過去兩岸差距沒這麼大的時期,真可能搞成長期作戰,護航非常有必要.潛艦事實上經常是海軍的最優先選項,問題是弄不到貨,才會把預算轉往其他方面;自製聽起來很理想,問題是台灣連中船都沒有編錢去做潛艦專用的測試設備,前幾年在吵事實上是中船要其他單位開空白支票,讓他們建立設備技術,而這個空白支票真開了,最後填的金額不會是6108億這麼小的數字......而他們提出的預算,只是技術通通建立後的產品生產單價而已......

現在來說,護航事實上是替美國海軍護航,當然你可以要美國海軍自己打開一條血路衝入台灣週邊,但假如中共突破台海的船有一艘夏級或094,那美國本土就暴露在核攻擊危險中,美國人會等掃完地再過來,抱歉,那是幾個月後......
而且民進黨政府是主張"決戰境外"的,這考量有一點非常重要:在台灣本土打仗,即使戰爭贏了,台灣絕對輸.必要時投降圖謀再舉,比玉碎好.海軍沉的差不多了就投降,本土受損還不大;在灘頭血戰,台灣的建設真的是回到清代,再也恢復不了.這是超乎戰爭勝敗以外的政治判斷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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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2/21/2008 : 07:45:12

所謂的空優五層級,我方絕對空優與敵方絕對空優這種情況才能符合這種論述,相對空優或無空優時就不符合了,因為相對空優時可用來支援對地/對面作戰的飛機數量太少,無法構成決定性的打擊力.

而且在東海,我們還有很賤的絕招可以放,這點是最近幾年大家武器射程一直增加才開始生效的絕招.請注意,日本沖繩與中國大陸沿海的200海浬經濟海域大半重疊,不算入釣魚台也一樣重疊大半,這指出了東海只有多寬,然後現在武器的射程,以及美軍基地的存在......這種招數還真要Kidd以上的船才作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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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2/21/2008 : 15:46:49

絕招的最大用處其實是在載政要家屬黃金國寶出國......

扣掉上面那個對於當初批公文的人很有吸引力的理由之外,這些大船基本上就是活動的防空飛彈陣地,用SM-1的相當於HAWK,用SM-2的相當於 Patriot/天弓,可以鑽到現有防空飛彈陣地之間強化火力密度,也或者拉遠在現有防空陣地之外構成防空第一層次.由於我國的飛機都是F-16或 Mirage2000之類短腿機,而不是F-14/15或Tornado這些長腿機,結果是長程防空飛彈的有效防空範圍反而比飛機還長,第一層防空本來就是飛彈而不是戰機,大型艦可以增大防衛的縱深,亦或彌補受損的陣地.
不過說實在的,這種想法在海權運用上是邪道,海權空權強調的是攻擊而非防禦,但我們的海權又可能沒有投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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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2/22/2008 : 13:38:25

海外影響力的話,小弟想到1996年被教授帶去好望角周邊共38天的那件事.那時剛好康定級要回國,為了保密,大概是法國安排了德國122/123級到那米比亞等地訪問,由於123級有採用部分匿蹤設計,因此可以混淆視聽,讓想搜情報的人搞錯方向.當時那米比亞(前德屬西南非)對這件事還很興奮,說是 1936年以來德國船首次訪問,甚至搞到法國駐那國大使吃味,幾天後我們研究船靠港時,就請那國政要上船參觀,順便招集所有工作人員吃頓國宴,那大概是小弟這輩子惟一一次吃到這種層級的餐點.......基本上這些前殖民地與殖民主子之間的關係,往往還很密切.

不過,印尼獨立後,荷蘭記得與印尼沒有甚協定,荷蘭海軍主要還是負責北約內的工作,當英國船保護北大西洋時,北海南半就由荷蘭主持,保護海峽與協助丹麥西德,所以戰後荷蘭海軍的船蠻強調防空的,Tromp級那種可以發射Terrier與SM-ER的雙臂發射器,美國可是只賣給荷蘭與義大利而已,其他國家只能買Mk13......
台灣在中美協防條約時代不用說,那時還要反攻大陸,怎麼可能搞小船?飛彈快艇成軍後,1980年代的錦江是個很成功的失敗作--失敗在裝武器後航行能力太差,天候差一點的話,敵人大型艦可以逼近到岸轟我方機場時才被發現,但這會鬧出"制空權因失去制海權而失去"的笑話,而這種日子一年平均1/3~1/2. 因此1990年代海軍走向雙軌,一個是蔚山這種大小的船,另一個是比較大的FFG-7,基本上蔚山才能保證惡劣天候的巡邏能力,而這種大小的船會便宜得多而可以多生產,不過在國內造船業界大力反對與拉法葉的出現及推銷後,就全部大船化,這件事情是好是壞其實也很難下定論......

這幾年的話,只想買現貨而不想與國內廠商扯的問題,就造成了只有大型艦可買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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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Posted - 02/18/2008 : 23:29:00

所以有國家能搞大海軍,是因為維護航線能給他們帶來大量的利益=錢。這是馬
漢兄的理論的基本。像英法等國的海外殖民地丟光後,不願意也得縮小海軍規
模。

但台灣不會有這種錢,所以就不可能搞大海軍。

由於預算會箝制一國追求理論上的最佳國防政策,因此不願意也只好追求次一級的政策。

在戰爭發生之後(請注意「之後」,在那之前是政客的工作),要如何以低素質跟低預算的軍隊執行高強度的戰爭?

答案是除了依靠人命跟時間去填這種坑,似乎別無他法...

而且玉碎聽起來很負面,但其實有幾個國家就採取這種類似的玉碎主義作為國防政策,只是不跟二戰日本一樣發竹槍,是給予軍隊適當的武器來執行這種玉碎戰
略。

事實上英國也發過長矛啦...

若以要塞海軍的觀點來看,在一場短期戰爭中,只要能夠防衛沿岸阻止敵人上
陸,就算是獲勝。

就算戰爭拖長,對台灣來說也算是有利。

若是真要搞要塞防衛海軍,就如同我常說的,要塞戰術的基本不是防禦,而是火
力,防禦只是為了在互毆中獲勝。有強大的火力,才有強大的要塞。

而這種要塞戰術支持的要塞戰略本質又是什麼?

答案是嚇阻,不使用核子彈的嚇阻。

這種戰略說起來也很簡單啦:「你敢打我,老子就跟你拚命。」

就跟持械犯罪一樣,歹徒最強的武器並不在手上,而是被害者的恐懼心理;能夠克服這種恐懼,以適當的武器進行拚命抵抗,就能夠抵抗犯罪。

當然這有喪命的可能,這就是抵抗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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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2/21/2008 : 19:27:49

追本溯源一下,海權(馬漢)跟空權理論(美國跟英國空軍,杜黑的理論在源流系統上是死路)的始祖都來自有大海軍跟大空軍的國家,以及需要權力投射的國家。

所以若研讀這些出自美英的海權跟空權理論,自然容易被導向於需要擁有大海軍跟大空軍以制空跟制海的方向。

由於預算不足,也沒有權力投射的需求,若能從這種思想當中跳脫出來,才真正能擁有適合自國狀況的軍隊。

嗯,理論思考方法的問題,雖然很空泛,不過這是我讀了一些國內研究後的想法。

能找到的研究,多半是研究「他國的海權」來得到自國應該往哪些方向發展,而很少提出「自己的路」。而這些他國的海權,又多半是英國與美國。

國內能取得的多半是英語的資料,在歐洲的話,就有很多種關於各種海軍發展方向的研究,而不限於取得制空跟制海的目的應該是攻擊這樣的想法。

不過這種批評現有理論的說法拿到國軍中去說,大概會被罵到臭頭吧。

Captain Picard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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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

Posted - 02/25/2008 : 18:18:19

很多年前小毛就鼓吹把海軍分成兩部份,近海海軍和遠洋海軍。近海海軍中的小型艦艇以類似丹麥的Stanflex 300的模組化艦艇為主,小船卻有多樣化的模組能力,防空還能用到ESSM飛彈,在台海使用已經足夠。近海海軍的主力艦則以光華五號大小的中型小神盾艦艇為主,強化防空能力以擴展防空範圍。由於採用中小型船艦,假設每艘小型模組化艦艇只需30人,最小配置北中南東四大海軍軍區共16艘此類艦艇,共需人員 30*16=480人,共有ESSM飛彈16*12=192枚,反艦飛彈4*16=64枚的火力。如果擴充數量到達每軍區16艘,那四大軍區加起來也只需要1920人,戰力更是可觀。這還不包括擔任近海主力艦的光五等級中型艦艇的戰力,假設光五等級小神盾艦艇只需100人,每個軍區最多配四艘也只要 1600人,這樣近海作戰艦艇最多只需3520人即能提供非常強大的嚇阻力量。而且這些規劃並不需一步到位,小型艦艇與中型艦艇若以4:1比例配置,初期只需每軍區配置4+1,到後期再補滿到16+4,既可培養國內的造艦產業持續數十年,也能持續改進升級現有艦艇。

至於遠洋海軍,不管目前的成功康定與紀德,都是現成人選,經過一些延壽升級就能提供不錯的遠洋任務能力,數量上也能提供一定程度的護航能力。如果再建造一到兩艘直升機母艦,提供艦隊必要的空中早期預警以及跨地平線遠程打擊能力與反潛能量,必能使遠洋作戰能力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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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Posted - 02/25/2008 : 21:45:51

日本或台灣要裝海基反彈道飛彈,那個都是防衛美國而不是防衛自己的,換句話說這種案子是政治外交考量,不是技術考量.

小毛鼓吹的案子早在1970年代末期海軍就開始測試了,問題在於我們的海象不像北歐那麼和緩,類似的船出去試航,船上的人命都是撿回來的,所以到最後才會變成中船派,要以1500噸級以上的船為主力,快艇通通都是白天活動,還常常休息,出勤時間可能比空軍的飛機還少.這種東西你有160艘,在要用的時候會出現的也不過兩三艘,真的不如買大船2艘還更實用些.

快艇基本上十幾人就夠,但能在海上巡邏一天以上的軍艦,不可能30個人,60個人都嫌少,編制上還要考慮平常不過編60~70%,因此編制要到150人才行,實際作業也是要七八十人去輪班.

還有,裝SPY-1F的船還是很難小於4000噸,自己搞的相位陣列系統除了雷達以外,整個戰系的整合性如何?神盾不是那幾面天線,更重要的是戰情室的那堆東西.

Captain Picard 提到...

dasha

Posted - 02/26/2008 : 21:13:19

不能拿那種針對5~7級海象環境作業,或是不用考慮至少6級海象時武器平台穩定的設計,套到我們這種年平均8級冬季平均10級的地方來用,現在的技術能減輕翻船問題,但沒辦法對付整個船被海浪埋起來或者是打斷的狀況.過去海軍對這種問題的估計也是過於樂觀,最後發現本不能用,所以錦江才會用了那麼多年,卻一直不放反艦飛彈,搞得像警艇.

北海北部氣候出名惡劣沒錯,但是丹麥的任務範圍是松德海峽附近,那種區域太小,就算吹100m/s的風(17級以上)吹個一百年,你的浪也只有4~5級高而已,而且浪向還就是那兩個,好應付得很.他們船艦運用比較要注意的反而是積冰造成的重心嚴重上升,因此裝備要留餘裕.這種餘裕在天氣好的時候就是放貨櫃上去執行各種任務,一會結冰就回港把東西拆拆掉.這點台灣可以不考慮,在重心估計用的常數會完全不同,要用的技術也會不同.

人員運用方面,也要考慮平常作業輪班人力,要多留幾成的人力餘裕,否則像達觀那樣,甲板永遠擺貨櫃屋給人住......
很多東西雜誌只會說有多好,不會洩底說其實是港口皇后或者是整天空船出去之類,實際作業單位的評價則是完全相反.不知道這些問題在空想,那與橘子差不多.

匿名 提到...

戰時所有海巡艦艇移往台灣以北。

台灣以西用反艦飛彈、1500的中型巡防艦與30艘以上快艇沿岸巡防擾亂為主防守,以東部署3000噸以上的大型主力艦艇保住海路暢通,以南部署潛艦與小部分巡防艦艇負責佈雷與擾亂海南島基地的解放軍海軍。

這樣能嗎> <

匿名 提到...

討論『大海軍』與『飛濳快』意義不大~
我們應該就『戰場經營』來討論。台灣應該以台灣本島為中心,以陸基飛彈延伸出“絕對領域”。譬如以增程雄三陸上發射車的射程四百公里為距離,劃出絕對領域。而此絕對領域裡是台灣能有效掌握且得將敵方絕對排除其外。但由於台灣東西南北的海面戰場環境皆不同,發展的海軍形式會有所不同。例如狹窄水淺西面戰場特別適合700噸左右沱江級軍艦,其“快猛小“的特性發揮。另外,搭配陸基超音速反艦飛彈戰術操作,將有利於我方建立絕對領域。南北海峽戰場狹窄,適合大量海基與陸基超音速反艦飛彈的操作,但由於水深的特性且海底地形非常複雜,相當適合水下作戰,國軍可加強水下部隊如濳艦的伏擊與智慧水雷的佈置,避免共軍利用航道於東部海面集結。最後,東面海域則完全適合大洋作戰。台灣必須掌握先機於”第一時間“將所有大型戰艦扼守於東部海面的絕對領域,以小組模式的“游擊戰”對共軍進行打擊,避免艦隊對決。這個戰場最主要的作戰任務就是阻止共軍航母艦隊在東部海域集結,因爲成型之後的航母戰鬥群將對台灣全島構成直接的壓力。另外,清空東部海面戰場闢出安全通道將有利於美國海軍迅速馳援台灣,是轉劣為勝的關鍵。
所以說只討論『大海軍』與『飛濳快』是將台灣守勢作戰過度簡化,台灣必須利用戰場特性,發揮『主場優勢』。因為只有『飛濳快』,面對共軍將有三支以上的航母戰鬥群,台灣將面臨共軍數百枚巡弋飛彈在數百公里外無情的轟炸。而大型艦隊的對決,由於我方無航母的艦載機加持,很快會全軍覆沒。善於利用主場優勢與現有的裝備是我們唯一可以憑藉的。